2019-04-21 09:12:03|已浏览:308次
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
一、基本规定
1.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,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采用掺有水泥、石灰的拌合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,不应低于5℃;
(2)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,不应低于10℃;
(3)采用砂、石材料铺设时,不应低于0℃;
(4)采用自流平、涂料铺设时,不应低于5℃,也不应高于30℃。
2.检查防水隔离层应采用蓄水方法,蓄水深度*浅处不得小于10mm,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;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面层应采用泼水方法。
3.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建筑地面的沉降缝、伸缝、缩缝和防震缝,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,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;
(2)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缝内清理干净,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盖封,并应与面层齐平。
二、基层铺设
1.基层铺设前,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、无积水。对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地面的基层,应清除残留物,将露出基层的金属物涂绝缘漆两遍晾干。
2.用基土作基层时,地面应铺设在均匀密实的基土上,土层结构被扰动的基土应进行换填,并分层予以压实。填土时应为*佳含水量,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3.Ⅰ类建筑基土的氡浓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4.灰土垫层应采用熟化石灰与黏土(或粉质黏土、粉土)的拌合料铺设,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。熟化石灰可采用磨细生石灰,亦可用粉煤灰代替。
5.砂垫层应采用中砂,其厚度不应小于60mm;砂石垫层选用天然级配材料,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。
6.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。
7.三合土垫层应采用石灰、砂(可掺入少量黏土)与碎砖的拌合料铺设,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;四合土垫层应采用水泥、石灰、砂(可掺少量黏土)与碎砖的拌合料铺设,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。
8.炉渣垫层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、石灰与炉渣的拌合料铺设,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。炉渣或水泥炉渣垫层的炉渣,使用前应浇水闷透;水泥石灰炉渣垫层的炉渣,使用前应用石灰浆或用熟化石灰浇水拌合闷透;闷透时间均不得少于5d。炉渣垫层施工过程中不宜留施工缝。
9.水泥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,陶粒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。均应铺设在基土上,当气温长期处于0℃以下,设计无要求时,垫层应设置伸缩缝。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,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;纵向缩缝、横向缩缝的间距均不得大于6m。
10.铺设防水隔离层时,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,防水、防油渗材料应向上铺涂,并超过套管的上口;在靠近柱、墙面处,应高出面层200~300mm或按设计要求的高度铺涂。阴阳角和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、防油渗隔离层。
11.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,铺设前必须对立管、套管和地漏与楼板的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,并应进行隐蔽验收,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12.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,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;楼板四周除门洞外,应做混凝土翻边,其高度不应小于200mm,宽同墙厚,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。
三、整体面层铺设
1.铺设整体面层时,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.2MPa;表面应粗糙、洁净、湿润并不得有积水。铺设前宜凿毛或涂刷界面剂。
2.整体面层施工后,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;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,方准上人行走;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,方可正常使用。
3.水泥混凝土面层混凝土采用的粗骨料,其*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/3,细石混凝上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6mm。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,施工时不得留施工缝,且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。
4.水泥砂浆面层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。宜采用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,不同品种、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严禁混用;砂应为中粗砂,当采用石屑时,其粒径应为1~5mm,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%。防水水泥砂浆采用的砂或石屑,其含泥量不应大于1%。同一工程、同一强度等级、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。
5.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合料铺设,有防静电要求时,拌合料内应按设计要求掺入导电材料。面层厚度除有特殊要求外,宜为12~18mm,且宜按石粒粒径确定。水磨石面层的石粒,应采用白云石、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,石粒应洁净、无杂物,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应为6~16mm;颜料应采用耐光、耐碱的矿物原料,不得使用酸性颜料。
6.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合料铺设时,拌合料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。当设计无要求时,水泥钢(铁)屑面层铺设厚度不应小于30mm,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0MPa;水泥石英砂浆面层铺设厚度不应小于20mm,抗压强度不应小于30MPa;钢纤维混凝土面层铺设厚度不应小于40mm,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0MPa。
7.防油渗面层应采用防油渗混凝土铺设或采用防油渗涂料涂刷。
(1)防油渗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30;所用的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;碎石应采用花岗石或石英石,粒径为5~16mm,其*大粒径不应大于20mm。
(2)防油渗面层采用防油渗涂料时,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,涂层厚度宜为5~7mm,防油渗涂料抗拉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.3MPa;防油渗涂料应具有耐油、耐磨、耐火和粘结性能。
8.不发火(防爆)面层所采用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;砂应质地坚硬、表面粗糙,其粒径宜为0.15~5mm,含泥量不应大于3%,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.5%;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;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。
9.自流平面层的基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。面层涂料进入施工现场时,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:
(1)水性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和游离甲醛;
(2)溶剂型涂料中的苯、甲苯+二甲苯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醛酯(TDI)。
10.涂料面层的基层应平整、洁净,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,其含水率应与涂料的技术要求相一致。涂料进场时,应有相应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。
11.塑胶面层应采用现浇型塑胶材料或塑胶卷材,宜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类基层上铺设。铺设时的环境温度宜为10~30℃。
12.地面辐射供暖的整体面层的分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,面层与柱、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的空隙。
四、板块面层铺设
1.铺设板块面层时,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.2MPa。
2.铺设水泥混凝土板块、水磨石板块、人造石板块、陶瓷锦砖、陶瓷地砖、缸砖、水泥花砖、料石、大理石、花岗石等面层的结合层和填缝材料采用水泥砂浆时,在面层铺设后,表面应覆盖、湿润,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。当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,方可正常使用。
3.板块类踢脚线施工时,不得采用混合砂浆打底。
4.砖面层、大理石、花岗石面层、预制板块面层、料石面层所用板块进入施工现场时,应有放射性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。
5.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缸砖、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时,砖应视需要浸水湿润晾干待用。同品种、同强度等级、同颜色水泥勾缝和压缝后,并应做养护和保护。
6.铺设大理石、花岗石面层前,板材应浸湿、晾干。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时铺设。
7.强度和品种不同的预制板块不宜混杂使用。
板块间的缝隙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当设计无要求时,混凝土板块面层缝宽不宜大于6mm,水磨石板块、人造石板块间的缝宽不应大于2mm。预制板块面层铺完24h后,应用水泥砂浆灌缝至2/3高度,再用同色水泥浆擦(勾)缝。
面层与下一层应粘接牢固、无空鼓,每自然间或标准间的空鼓板块不应超过总数的5%。
8.条石面层的结合层宜采用水泥砂浆,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;块石面层的结合层宜采用砂垫层,其厚度不应小于60mm;基土层应为均匀密实的基土或夯实的基土。
条石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,条石强度等级应大于Mu60,块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30。
9.塑料板面层应采用塑料板块材、塑料板焊接,塑料卷材以胶粘剂在水泥基层上采用满粘或点粘法铺设。铺贴时,室内相对湿度不宜大于70%,温度宜在10~32℃之间。
防静电塑料板配套的胶粘剂、焊条等应具有防静电性能。
10.活动地板面层应采用特殊的平压刨花板为基材,表面可饰以装饰板。
11.金属板面层及其配件宜使用不锈蚀或经过防锈处理的金属制品。具有磁吸性的金属板面层不得用于有磁场所。
12.地毯面层采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,应有地毯、衬垫、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和甲醛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。
13.地面辐射供暖的板块面层的伸、缩缝及分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,面层与柱、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的空隙。无龙骨空铺时,应在空隙处加设金属弹簧卡或木楔子,间距宜为200~300mm。
五、木、竹面层铺设
1.木、竹地板面层下的搁栅、垫木、垫层地板等采用的树种、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的含水率以及防腐、防蛀处理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、含水率等主要指标进行抽检,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。
2.木、竹地板面层采用有材料应有下列检测报告:
(1)地板中的游离甲醛(释放量或含量);
(2)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、苯、甲苯+二甲苯;
(3)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和游离甲醛。
3.地面辐射供暖的木地板面层与柱、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的空隙,当采用无龙骨的空铺法铺设时,应在空隙内加设金属弹簧卡或木楔子,其间距宜为200mm~300mm。